蚌埠拼团购房231群(61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16人申请入群

市长签署蚌埠市第40号政府令!2018年1月1日起施行

发布时间: 2017-12-19 16:48:30

来源: 蚌房网

分类: 政策法规

1817次浏览


近日,王诚市长签署蚌埠市第40号政府令2018年1月1日起,将施行新的《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市区中环线内全面、全时禁燃禁放!违者,将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!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,新规具体是怎样规定的。

市区中环线以内禁燃、禁售烟花爆竹

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,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,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,不得销售烟花爆竹。

限制燃放区内9类区域禁止燃放

市区禁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,限制燃放区域内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和办理婚、丧事以外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怀远县、五河县、固镇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。

在限制燃放区域,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
1、国家机关驻地

2、文物保护单位

3、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、轨道交通设施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

4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安全防护范围内

5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

6、企业、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、敬(养)老院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等

7、风景名胜区、山林、公园、绿地、苗圃

8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

9、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。

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只能设置短期零售点。

违者将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等
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、场所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;

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

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
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举报有奖励

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、举报。公安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相关投诉举报,及时登记、查处,为举报人保密。对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奖励,奖励标准由各县、区人民政府规定。

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责任编辑: liangchunmei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